• 高帅,你现在应该还活着吧,咱们从高中毕业就失去了联系,我今天忽然就想起了你,于是打算给你写封信。

    咱俩有好几年没通信了,我记得最后一次交流还是在我上高三的时候,那会儿你上高二,你还祝我能考个好大学呢。我后来就在北京呆着了,有一次过年回山东,听范文刚说你跑青岛去了,好啊。本来打算把我最想说的放在前面的,但我合计了一下,还是决定按部就班的整理下咱俩的回忆。

    咱俩第一次见面好像还是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吧,那会儿还不认识,我在初三二班,你在初三四班。我是因为上课说话被请进来的,你也是,当时跟你一块儿进来的任伟,是我小学的同桌,也是我最铁的哥们儿。当时办公室里连个老虎都没有,更别说老师了,于是咱们仨聊的很开心,说了好多班主任的坏话,任伟还吃了一个面包,没分给你,也没分给我,所以他后来噎着了,你还记得吗。

    后来呢?后来就是高一分班的时候了,我当时是第二名,是第二个进教室挑座位的,你是十九名,我看到你走进教室的时候发觉很眼熟,于是就招呼你过来,咱们俩就成了同桌,第一天晚自习没说什么话,到了第二天,咱俩聊了一天。相见恨晚啊。

    我被指定做了物理课代表,这很让我愤怒,因为我那会儿学得最好的科目是化学。可化学课代表的职务却被第一名抢走了,数学课代表是第三名,语文课代表是第四名,英语课代表是第五名,而班长是第六名。由此可见,我们那个教化学的班主任是多么的没有脑子啊,而他更没有脑子的举动竟然是让你这个第十九名也当了物理课代表。结果咱们俩的期中考试成绩单上,物理这一科都考了不及格,谁叫你抄我的来着。

    你当时一米八二,我那会才一米七七,每次跟你走在一起我都很不爽。而且你又喜欢把头发梳的跟汉奸一样,弄个长长的中分,非要学什么流川枫。于是我只好每天放学后被你拽着去体育场练篮球,终于有一天跳的比你高,能轻松盖你的帽了,所以我那段时间非常喜欢樱木花道了。可小女生们还是喜欢你,偏偏你他妈的天生闷骚,除了搓手害羞就不会干别的了。不过还好,你们家后来买了电脑,咱们有多了一项共同的爱好,那就是玩反恐精英。

    你还记得咱们俩有一次被班主任揍了的事情么?我记得。那天上课的好像是从山东师范大学过来实习的美女老师,讲的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咱俩在底下玩纸牌,就是那种你掀一下,我走一下的那种。还记得牌面的内容么?全是咱们自己画的。你当时的同桌是王庆蛋,我当时的同桌是宋逼,他们俩都很操蛋,是热爱学习的书呆子。于是十六张牌上写满了“王庆蛋的爷爷”“……的妈妈”“……的哥哥”“宋逼的妹妹”等亲属关系,规则是爷爷吃奶奶,奶奶吃爸爸,爸爸吃妈妈,妈妈吃哥哥,哥哥吃姐姐,姐姐不能吃王庆蛋或宋逼,但可以吃妹妹;而王庆蛋和宋逼是最大的,什么都可以吃,唯一能被降服的只有爸爸。总之,这幅牌给我们那一周的枯燥课程带来了莫大的乐趣,可不幸的是,那天正在边听《我与地坛》边玩牌的时候,被窗户上的班主任给抓住了。

    惨啊!你被踹了四脚,挨了三捶;我被踹了两脚,挨了四捶。不过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傻逼班主任的老婆居然就在你爸的手底下干活,哈哈哈哈!听说他还向你道歉了?我去年回过一次山东,在我表哥的婚礼上又一次见到了这个班主任,他还是那幅欠揍的操行,不过我还是恭恭敬敬的向他说了句老师好。

    不过你一点儿也不爷们,可能那会儿你就知道怎么做绅士了吧。当时大家都土鳖的很,穿一身耐克或阿迪就算挺牛逼的了,可你却在某个晚上穿着一身咖啡色修身小西服出现在众人眼前,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不过作为你那会儿最好的哥们儿,我也从你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当然,这些东西并不全是好的。我居然在那一年没有打过一次架,就连跟你发生了矛盾都没法用拳头来解决,你他妈的一不高兴就像个娘们儿一样不理我了,冷战是男人使的招儿么?

    可我还是很怀念你,因为咱俩一块儿上学的时间只有那一年。我高二就转学了,你也转学了,不过是去念高一。当时无论你妈还是我妈,都表示不能再让咱俩见面了,否则的话能足足聊上三年,大学也甭考了。可世事难料啊,老子当时去的那个学校就是一个封建填鸭学校,虽然升学率比你们学校高一大截,但在那所学校的每一天都像是受折磨。可你却经常给我写信说什么你认识了一大帮朋友半夜跑去网吧打反恐或者认识了一个漂亮女孩一起去吃饭了之类的美事让我嫉妒的发狂,妈的,你当时好像说过要来我们学校玩来着,结果到现在估计你都没去过那个鬼地方吧,你这个骗子,我操你大爷。

    你上高二的时候我已经上高三了,咱们好多共同的兴趣被你完美的保留了下来,而我却遗忘的差不多了。你还记得不,高一那年有一次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整个年级十二个班,复试三轮选了十个逻辑性最强的家伙去学编程,其中就有我和你。可有一天该去训练的时候咱俩都忘记了,所以最后就被不留情面的刷了下来,现在想起来真是悔恨啊,当初要是能留下来,咱俩现在说不定就是同事了。

    对了,你丫干过许多很操蛋的事情,当然我也很操蛋的去帮忙了。晚自习跑出来放掉整整一个班所有自行车的气,就因为那天下午的篮球比赛被他们班的拉拉队恶心着了;还有去书店偷磁带,我觉得自己偷了八盒就挺多的了,结果没想到你偷了整整一鞋盒;而利用职权将几个看不顺眼的家伙的物理作业故意弄丢也算不上什么大事,反正没人追查;但最让我不齿的是,你干完坏事总是镇定自若,而我经常欢乐开怀,所以无辜的替你背了好几次黑锅。当初也是傻单纯,要搁现在,早把你供出来了。

    你在青岛混得怎么样?女朋友肯定都换过一打了吧。我过的还凑合,就是经常找不到人喝酒。其实是找得到的,不过我前段时间患了咽炎,刚吃中药调理好,不能抽烟,不能吃辣,最好也少碰酒,基本跟给废人没啥区别了。对了,我现在准备把肉也戒了,每天中午去公司附近吃素食,十块钱就能吃饱,却比肯德基麦当劳什么的好吃多了。

    今年过年,我还没确定回不回去,如果回去的话,我肯定去你家找你,你家没搬吧?就算搬家的话我也能找的到,因为我大伯和你爸是好朋友,腊月二十八九的时候,他们经常聚在高叔叔家打牌。对了,我为什么不找我大伯要你爸的联系方式呢?然后再管你爸要你的联系方式……

    晕,那就到此为止吧,凌晨一点多了,有点困了,明天给你打电话。

  • 2009/11/30

    老郑早该牛逼了 - [旧事]

    第一次看老郑的童话是在念初二的那个暑假,期终考试没考好,估计漫长的假期必然要荒废在书堆中了。所以提前去买了一堆杂志,其中就有两本《童话大王》。我记得那期的童话是《生化保姆》连载,而我买到的正好是前两部分。当天晚上我就看的如痴如醉,一口气把两本杂志全部看完。第二天醒来后骑车跑到报亭那儿,把前面的几期《童话大王》全部买了回家,两天之内又看完了,其中就有《病毒集中营》。

    在未来的半个月内,我每天都在思考为什么中国还有如此牛逼的作家。而老郑的身份更是让我着迷不已,丫最高学历只上到小学,而且据说只会使用500个汉字,而这样一个人居然撑起了整整一本杂志,写了十五年!随着思考的纠结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就入手了两卷《郑渊洁童话全集》。

    当时获得《郑渊洁童话全集》又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邮购,另一种是去劲松附近的皮皮鲁专卖店购买。中国的邮政系统真是发达啊,汇款半个月后才收到那两本新鲜的童话。当时的幸福感十分强烈,丝毫不亚于跟某个漂亮姑娘吃了一顿夜宵。——又是茶饭不思地一口气读完,《罐头小人》、《鲍尔历险记》、《红沙发音乐城》……我面对着一篇篇精彩的童话,连觉都舍不得睡了。在那几年里,雪夜拥被读好书确实是一件很难忘的事情。当然,这只是老郑给我留下的最初印象,真正给我留下深刻记忆的是在寄宿学校读高中的那两年。

    在以前的日记里提到过,我当时所在的高中就是一座精神监狱。除了一些美妙的音乐,只有《郑渊洁童话全集》和《龙珠》才能拯救我了。我一直记得,为了买齐全套童话,我吃了一个月的方便面,而每次从学校溜出去到当地邮局领书的时候确实也是最幸福的时刻。是的,他的确会给人带来幸福的感觉,尤其是被应试教育摧残的生不如死的孩子们。我认识不少朋友,他们几乎都是看着老郑的童话长大的,可以说,他的童话影响了整整一代人。等将来我有了孩子,我一定也会向ta推荐这套书。

    其实我最喜欢的童话还是《智齿》、《金拇指》、《白客》与《鬼车》这类的成人长篇童话,当时老郑说要写满十部,结果写到第五部还是第六部就封笔了,原因是被盗版书商逼的受不了。当时尚未公开的那部童话叫《仇象》,不夸张的说,我一直等到现在,不知道老郑还有没有写它的打算。

    后来的《童话大王》几乎全是炒冷饭了,都是《全集》里面的小朋友看的童话,于是我就不再买了。正好那段时间老郑又在新浪开了博客,去那儿踩又成了我的每日必修课。

    我对老郑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屡次见他提到儿子郑亚旗,而从来不谈论任何自己妻子的事情呢?后来我明白了,敢情这是行规啊,真正的作家都是不屑于谈论自己女人的,但他们从来不缺妻子或女朋友,不说并不代表没有。比如韩寒,比如……余秋雨。

    扯远了。

    终于扬眉吐气了。

  • 北京的冬天嘴唇变得干裂的时候
    有人开始忧愁想念着过去的朋友
    北风吹进来的那一天
    侯鸟已经飞了很远
    我们的爱变成无休止的期待
    冰冷的早晨路上停留着寂寞的阳光
    拥挤着的人们里面有让我伤心的姑娘
    匆匆走过的时候不能发现你的面容
    就在路上幻想我们的重逢
    北京的冬天飘着北雪
    这纷飞的季节让我无法拒绝
    想你的冬天飘着白雪
    丢失的从前让我无法拒绝

    飘雪的黑夜是寂寞的人的天堂
    独自在街上躲避着节日的欢乐的地方
    远方的城市里是否有个人和我一样
    站在窗前幻想对方的世界
    北京的冬天飘着白雪
    纷飞的季节让我无法拒绝
    想你的冬天飘着白雪
    丢失的从前让我无法拒绝

    视频出处:十三月798创意艺术节——老狼《北京的冬天》

  • 很多时候我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想起以往的场景来,就像电影突然自动回放一样,好多残存的记忆如镜像般奇迹的复活,若想仔细追究却只是徒劳。

    周六晚上学车归来,在黑咕隆咚的班车上从西北六环坐回东三环,虽然天气暖和了一些,但风依然很大。我的身体走在路上,灵魂却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场景。那是在故乡念初中的三年。因为那时的学校离奶奶家很近,所以每天下午放学后到晚自习之前的晚餐时间,我总是要回到那里去。有的时候会步行回去,不过大多数时间还是骑自行车。夏天还好些,六七点的时候,夕阳就在天边。如果是冬天的话,那么就要在昏黄的路灯下面无尽的向前向前。那是一段没有丝毫惊喜的路,每天日复一日的走,简直比上课还要乏味。但如果不回去吃的话,晚上就会饿。尽管每天下了晚自习后回到自己家里,妈妈总会准备夜宵,可那也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

    在那段偶尔夕阳偶尔月光偶尔日月交辉的路上,我想得最多的四个字就是“人生漫长”。我不知道还要继续吃多少天奶奶家的饭,也不知道还有多久才能完成这该死的学业,甚至不知道将来的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总之,那会儿的我应该陷入了一种苦恼少年的悲观情绪中,没有任何目标,看不清未来,就像学校周边音响店里每天滚动播放的校园民谣一样,有点迷惘有点绝望。

    那时最大的理想应该就是考取全校第一了吧,可惜这个理想渐渐的变成了梦想,从未实现过。

    我自认为还算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人,之所以加个“自认为”,是因为在别人看来我的这种乐观就是不负责任,就是甩手掌柜。所以,无论遇到多么操蛋的事情,我都会以“那就去他妈的吧”的态度一笑而过。事实证明这种态度在处理那种无可挽回的悲剧上是非常恰当的,关于这一点,老三对我的影响是不可不提的。

    老三和我一起躺在寝室里看电视的时间还没有我们俩一起在网吧里抽烟的时间多,但我敢肯定这一定比我们俩同时出现在课堂里的时间要多得多,而我们在夜里共同出没的时间也必然比白天要多。因为丫老不起床,也从不上课。当然,在他的熏陶之下,我终于也好不了哪去了。虽然有时候翘课会让我有深深的负罪感,但一看到他,我就会用“这孙子都一个礼拜没去上课了我就翘这一个上午又能怎么地”这种二流子心理去安慰自己。现在想想真是奇怪,我是怎么混到今天的?老三呢?丫居然混的比我还好。

    在有趣的时光中,人是来不及怀疑和丈量人生的密度与长度的,所以“人生漫长”这个关键词就渐渐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直到今天才再次被想起。我想,它的再次出现应该顺便预兆着一种改变,反正我不愿意再这么浑浑噩噩的活下去了,我决心与以往的自己一笔勾销。时间是宝贵的,我相信每个说这句话或敲下这些句子的人都跟我一样,是在为自己或为另外一些毫不相干的人表决心找借口。每一天都过的飞快,每一天也就那么过去。没有人能今天研究了莎士比亚明天猜想了哥德巴赫,最多也就是今天艳个照明天自个杀。自我激励假大空是自新中国诞生就被所有人都用烂了的愚蠢行为,有那功夫还不如详细制订一下自己最感兴趣最力所能及的事情呢。

    人生那么漫长,偶尔虚度一下又能怎么的。

  • 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出现一些对自己的影响颇为深远的人。那些人往往在许多年之后慢慢的失去了原有名字,只留下一道时间划过的痕迹被永久的刻在我们的记忆中。

    高二那年我转学去了离家很远的一所学校读书,那所学校就像一座精神监狱,将所有的人都折磨成了考试机。在那所学校里,大家每天凌晨四点半就要起床,花上五分钟洗脸刷牙穿衣穿鞋(当然还有许多尖子生都不洗脸刷牙),之后就像发了情的种马一样奔向教室。而大部分班主任都会像恶狗一样杵在门口,一旦迟到就要被罚站。在四点四十到五点的这二十分钟内,每个人都会声嘶力竭的背单词,似乎都励志将来要做一只华丽的海龟。现在想来那帮人真是太天真了,难道他们真的以为分数高就什么都有了么?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几乎从来没有用过这二十分钟去装模作样,我非常坚定的认为充足的睡眠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尤为重要。

    五点整,每个班的体育委员就会组织大家去操场,开始两到三圈的慢跑。跑步的过程中,大部分女生都趁着天黑跑去厕所了,因为男生在这种事情上比女生要方便的多,所以几乎没有人会掉队。于是大家速度越来越快,我跑的很开心,而且还可以大声的胡说八道,反正没有任何一条班主任会跟出来。大概半小时之后跑步结束,奔向厕所的女孩也都归队了,大家回教室,再上一个小时的自习,就可以花半小时的时间去吃早饭或上厕所了。我忽然想起来,似乎每个班都有那么几位特殊的女生,永远都不去跑步,好像是得了什么病不太方便,难道她们每天会倒霉么。

    早上七点开始上第一堂课,每节课四十五分钟,下课休息的时间是十分钟。但每位老师都养成了爱岗敬业的好习性,你拖堂五分钟,我提前来五分钟,这样的话大家就不用休息了,就可以将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了。每天上午五节课上下来,教室里的味儿几乎都没法闻了。中午依旧是半小时吃饭时间,外加一小时午休时间。下午继续五节课,直到晚饭时间半小时后就开始了漫长的晚自习。一共有三节,每节一小时。晚上十点二十下课,十点半熄灯。

    基本上每天都这样过,每个月只有两天的时间可以回家休息。平时都不能出校门的,因为那群保安比班主任更像恶狗。我在高二和高三两年中看了许多书,大部分都是从贝塔斯曼书友会邮购的(据说这个机构已经倒闭了,致哀),买了个小台灯,别人十点半开始睡觉,我开始看书,看上一个小时,才能觉得生活有点色彩。

    有天晚自习的课间我悄悄地跑出校门,在门口的一家盗版书店里用六折的价格买了本做工精美的盗版书,《挪威的森林》。等回去的时候忽然发现门被锁住了,保安队长从传达室走出来,问我为什么出去。我说从怀里把书掏出来给他看了一眼。他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直接把我请进了传达室,问了我班主任的名字,说是要打电话让他带我回去。“哼哼,买小说!”临走时他留下一声冷笑。我等了半天也不见班主任来,却进来一个陌生的家伙,他谆谆善诱道,你得给队长买包烟才能出去!我心说也好,反正小说别没收了就行。再次出门之后我先去买了包烟,又自作聪明的与老板商量先将小说换成了一本薄薄的练习册,事实证明这个做法确实未雨绸缪了,把烟递给保安队长的时候丫还想没收我的书,看完我手里的练习册后鼻子都气歪了,却也无可奈何,只能放我回去。

    我就这样在这所傻逼学校里整整呆了两年,现在想来真是不胜唏嘘。

    那些晚上我除了看书,就是听磁带。每间宿舍一共五张床,能住十个人,床是这么摆放的:

    日     日
    日  日日

    我睡在中间那张床的上铺,孙梓钦睡在右下角那张床的上铺,我们俩挨着。他跟我一样,不算好学生,但人还不错,很好沟通。不像那所学校里的当地人,除了学习就是睡觉,有次午休我正听歌呢,结果就听到一声来自脚下床边的巨响。拔下耳塞一看,有个很激动的傻逼手里握着半条拖把棍子指着我,另外半条已经断掉了。他说,你他妈的把音乐关掉,不然我弄死你!吵的我睡不着!于是我二话没说就把音乐关掉了。晚上熄灯之后,一个一米九高近二百斤重的家伙叼着烟上来了,把那傻逼叫出去说了两句,从此之后丫再也没敢造过次。——对了,那个家伙是也是我们这届的学生,著名的流氓头子,是我在网吧认识的,那天晚上打了半宿CS,他是土匪的第一名,而我是警察的第一名,丫经常被我从暗处干掉。当他起身寻找警一的时候我着实吓了一跳,没想到是要交朋友。

    继续说孙梓钦,我们在高二那年好的跟一个人似的,高三那年他彻底堕落,居然开始在这种地方逃课,我经常找不到他,于是关系就慢慢疏远了。但我从那时起就慢慢被他引导着去听一些从未听过的音乐,而不再仅仅只听羽泉和周杰伦。可以说,如果没有他,我的高中两年会度过的更漫长,更加痛苦。

    他借给我听的第一盘磁带是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那会儿李健还没有出走。孙梓钦告诉我,这个组合擅长清唱,他们的歌儿听起来很安静。晚上一听,果真,是比羽泉的《冷酷到底》更轻盈啊。第一首歌儿叫《一生有你》,在后来的几年时间里每次去KTV都会点它,但我至今仍记得第一次听的感受。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言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这段词让我很是惊叹,原来爱情也是能如此温柔且忧伤的。如果没有听错的话,这段是卢庚戌唱的,他人长的不帅,但嗓子很厉害,温柔起来唱得就像耳语一样,激情起来唱得就跟哭似的了。

    我喜欢这张专辑中的每一首歌,因为他们是第一次出专辑,所以格外用心。除了《一生有你》,我尤其喜欢《轻舞飞扬》和《墓志铭》。前者彷佛是为《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量身定做的,那首曲子像透明的梦呓一样,忽而明快张扬,忽而唯美凄凉,虽然会听不清歌词,但也听的入了神,忘记了呼吸。而后者则被当时的我固执的认为是一首凑数之作,歌词就四句话:

    我有两次生命一次是出生
    我有两次生命一次是遇见你
    我爱这世界因为我爱你
    我爱这世界因为你爱我

    ——许多年后我才发现,这是多么热烈的情话啊。而且撇开歌词不说,只听那音乐就足以让患上相思病的人抑郁致死了,绝对是无法修饰的刻骨铭心。

    听完这盘磁带的第二天中午,我就跑到学校内的新华书店,买下了他们刚刚推出的第二张专辑——《青春正传》。如果说《一生有你》是年轻人向往爱情的迷惘体验,那么《青春正传》就是他们脱胎换骨复刻青春的里程碑。这张专辑里每首歌后面都有一个括弧,标明了曲子的风格,比如“迷惘篇”“脆弱篇”“激情篇”“忧伤篇”等等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三首歌是《单车岁月》、《小爱人》和《青春正传》。

    《单车岁月》是一首躁动的有些失控的曲子,标签是“自由篇”,听完之后似乎全身每个细胞都变得闪闪发亮,太适合运动的时候听了。自这首歌开始,水木年华悄悄的丰富了音乐的内容,并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创作了更多运动型歌曲,最著名的是那首《Forever Young》,不过我自从第三张专辑之后就不怎么听了,所以就进入下一个话题吧。

    《小爱人》是非常可爱的一首歌,歌词摘录如下:

    你总喜欢
    照着镜子
    问我哪里长得美
    我总摇头
    让你生气得嘟起了嘴
    你总问我
    你在我心中
    有多重要有多重要
    我总笑着
    说我现在还不知道
    你歪着头
    看看我
    要我说出那个字
    我总不说
    让你偷偷地哭泣
    你紧靠在
    我的怀里
    说着未来有多美
    我该怎么去说永远有多累

    ——真是一首娇滴滴的小骚歌,我太喜欢了。

    同名曲《青春正传》给我留下的印象则像是一幅抽象画,除了那些漫天飞舞的色彩,唯一记得的一句歌词是“五彩的幻灭后黑白的青春啊”。总之歌词的信息量非常庞大,几乎每句话就是一个故事,对了,还有一句歌词是这样说的:“青春像一扇打开的门走出就回不去啦”,太绝望了啊。

    正是这张专辑发行那一年,李健离开了水木年华,卢庚戌又吸收了两名新成员,不过却没有因此而变得更加强大。也是自那以后,我就没怎么听过他们的歌。直到某一天加班的晚上,打开酷狗随便听,忽然听到一阵熟悉的嗓音,卢庚戌!于是将他们的歌重新装进MP4和手机里,在这些新歌里面,我最喜欢的是《在他乡》、《爱上你我很欢乐》、《失恋日记》、《再见了最爱的人》和《别哭,我最爱的人》这四首——其实也不新了,大部分曲子距现在也有五六年时间了。

    关于这些歌,我曾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写过一篇《关于青春归宿的最新观念》,是喝醉了写的。剥开青春的华丽外壳,果实虽然甜蜜,吃起来却总是叫人悲伤的。

    我非常感谢孙梓钦,估计他也长大了。